寧波1月13日電(記者 何蔣勇 通訊員 李芳芳 北瓔)日前,浙江省寧波市北侖法院受理一起商家訴個人及信息公司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據悉,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
寧波1月13日電(記者 何蔣勇 通訊員 李芳芳 北瓔)日前,浙江省寧波市北侖法院受理一起商家訴個人及信息公司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據悉,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后,法院受理的浙江省內首起網絡名譽侵權案件。
原告寧波又一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又一貓公司”),是開通僅一年有余的寧波跨境購網絡平臺(國家發改委和海關總署授牌)中“又一貓海淘商城”的經營管理者,銷售日本進口的某品牌尿不濕等產品,相關進口的憑證、存貨、銷售都由寧波保稅區海關監管。
原告在起訴狀中稱,自2014年12月起,“月光光照荷塘”等三個網名的網友先后在寧波本地某知名論壇上發帖稱,使用了在又一貓平臺上購買的尿不濕后,孩子下身紅腫并入院就醫。網友“惡意發帖丑化又一貓公司服務態度,惡意編輯圖片詆毀又一貓員工對待客戶態度傲慢等”。寧波某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息公司”)為該論壇的經營管理者,對帖子作了置頂處理。
又一貓公司將上述發布在論壇上的相應網頁向公證機關申請了網頁公證。公司稱,其經多方調查后發現,其中一個發帖人為被告魯某,“求證后我們得知,魯某自身從我處購買使用的尿不濕從未出現過任何質量問題,但仍惡意虛構事實發帖,且帖子閱讀量短時間內達到十余萬人次。”又一貓公司委托律師向信息公司發函要求對帖子采取措施并提供三名網民的真實身份信息,但信息公司沒有完全履行。
又一貓公司認為,是發帖人的惡意誹謗、詆毀行為侵害了公司的名譽權等,并造成原告在雙12期間銷量驟減的經濟損失。現起訴要求信息公司和魯某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判決兩被告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
現該案件已正式立案受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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