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絕大多數的家庭來說,買車并不像日常購物那樣簡單,可以說是家里的一件大事,大家應該保持著謹慎的態度和切勿貪小便宜的心理,畢竟因為我們并不熟悉整個過程,所以極有可能就陷入了商家預設的陷阱里,因此,買車還是要到廠家授權的正規的4S店進行選購。
那些年,汽車金融中的“龐氏騙局”
案例一:3年全額返購
安徽合肥某公司通過“3年全額返購”“零租金租賃”等模式開展車輛銷售及租賃服務。招攬客戶通過該公司向汽車4S店或經銷商購買車輛,3年后若購車者向該公司退還車輛,可全額拿回當年支付的購車款。公司號稱通過4S店返點、賺取一定保費、手續費、維修保養費以及以團購價拿車從中賺取差價牟利。
2015年5月份,由于全額兌付期限到達,新的資金沒有充分彌補兌現壓力,公司資金鏈斷裂,公司負責人跑路被抓,當時幾百的客戶掀起了一陣維權的熱潮。
案例二:2000定金購豪車
2014年,河南洛陽一家公司在車展上聲稱,交2000元訂金后,就可以將價值28萬元的電動汽車開回家,如果推薦朋友來買車,一輛車還可以提成3萬元錢,推薦3個朋友買電動汽車,自己就能免費開回一輛。推銷一輛車有3萬元提成,巨大的誘惑讓許多市民不僅參與購車還兼職做起了推銷。最終洛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人認定,該公司行為涉嫌傳銷。
另外:河南地區,鷂石周記得在2012年前后,商丘、信陽等地還有一款每天1元月供的購車模式,也是通過低首付、低月供來吸引客戶,最終讓眾多貪圖便宜的非理性客戶走上龐氏騙局不歸路。
案例三:平臺消費積分換車
隨著互聯網+的概念深入推廣,不少網絡平臺開始打起了互聯網消費的主意,積極倡導網站消費積分再返現的模式;拿山東一家網絡平臺為例,該平臺承諾客戶平臺每消費1元就享受返利1元,相當于半價購物;該購物模式演變到分期購車上,該平臺與4S店合作,針對滯銷車型采取首付50%購車模式,為更好掩蓋虛假交易本質,該平臺要求客戶同時通過汽車金融渠道辦理車輛按揭貸款,網絡平臺承諾每天以平臺返利的形式給予客戶兌現現金,每月兌付的返利現金不僅能有效覆蓋月供甚至還有盈余,眾多客戶蜂擁而至;最終可想而知不到2個月返利兌付就出現問題,原有附屬在購車人身上的汽車金融貸款斷掉了還款來源,客戶維權活動再次上演。
案例四:眾籌平臺低價購車
2016年10月4日,廣州日報發布一篇為名《“眾籌”買豪車 小心是忽悠》的文章,成功手撕山東某汽車眾籌平臺,指出8萬元“眾籌”買寶馬為“龐氏騙局”。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9月份,全國就有10家汽車眾籌平臺出現問題,問題集中在提現困難和停業清盤,詐騙跑路。
8萬元“眾籌”買寶馬的合約:顧客繳納4萬元可以買12萬元的新車,8萬元可以買24萬元的新車,多出的差價自己補,不含上牌等其他費用;公司承諾100天內交車,不僅提車是在當地4S店進行,而且新車直接上顧客自己的名字;以購買12萬元新車為例,顧客必須加入眾籌車友聯盟俱樂部,每年繳納1000元會費,并在未來十年在俱樂部中消費2萬元/年(如維修、保養、保險、加油等項目)。最重要一點是,十年后該公司還會按當年的購車款回購此車。
如何規避汽車金融中的龐氏騙局?
1、政府監管層面:對于前期全國各地出現問題的龐氏騙局式的購車模式,之后的變種、變異形態,其根本和根基還是類似的,無非是在沒有任何利潤和收益的基礎上,通過產品包裝吸引更多的參與者,最終以資金鏈斷裂和老板跑路入獄為終點。政府監管層面在加大日常個人傳銷查處力度的同時,加大這種潛在汽車消費騙局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及時消滅。
2、金融從業者層面:每一個汽車金融人都應該針對偏離正路的汽車金融模式說“不”,透過現象看到其中龐氏騙局的本質,一起斷絕汽車金融中龐氏騙局的后路,一旦正規的汽車分期、信用卡套現不能實現,騙局很快不攻自破。
3、汽車經銷商層面:汽車經銷商時常也會成為這場騙局的受害者,因為很多投訴無門的消費者,最終會把矛頭指向消費買車的經銷商;但是仍有不少經銷商助紂為虐,貪圖一時的銷售業績猛增,而輕信騙子的花言巧語。
4、理性消費者層面:消費者也不要貪圖便宜,天上不會掉餡餅,也不要總抱著自己聰明伶俐不會成為擊鼓傳花的那個最終受害者,龐氏騙局大潮退去,你們才是真正最后的裸泳者!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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