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備受關注的《廣州市停車場條例》(下稱《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去年12月,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條例》。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今年3月30日批準,現予公布。根據《條例》,住宅停車收費需按照規則進行協商議價;同時“咪表車位”將恢復收費,道路臨時泊位收費將向社會公開。
經過四輪審議修改才獲通過的《條例》終于揭開面紗。這標志著廣州停車場管理的法律和規則體系進一步完善。
此前有業內人士透露,條例審議中爭議最大的還是住宅停車場是實行市場調節價還是政府指導價。最終落地的版本,堪稱是一個折中方案。一方面規定,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而議價規則由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另一方面,也為住宅停車收費恢復政府指導價留出了空間,將其納入《廣東省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不過必須承認,無論是從國家發改委的要求,還是從市場趨勢看,重回政府指導價都非上策。那么,這一折中方案,如何把握好邊界,既確保必要的議價彈性,又避免以往的價格“失控”局面,將考驗相關部門的智慧和事中事后監管的能力。
去年4月開始,廣州咪表車位暫停收費,并且還分批次對部分車位進行了撤銷。這是對此前咪表車位存在收費去向不明、管理混亂乃至陷入招投標腐敗疑云等多種“病癥”的“休克療法”。
暫停收費的這一年,應該說為咪表車位更好地回歸,提供了空間。從條例看,咪表車位恢復后,將采取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方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規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年將收費情況向社會公開,這些都呼應了市民的期待。不過,具體的收費標準如何界定,還需慎重考慮。此前廣州的咪表收費就有“全國最貴”之稱,雖說即將采用階梯式收費,但總的收費體量,似乎還是有下降的空間。另外,服務水平也該有提升,此前備受期待的二維碼管理,這次能否變為現實?
優化停車位收費和咪表車位管理,這些都屬于在存量車位資源基礎上做加法,而要滿足不斷增加的市民停車需要,從增量上擴充停車場資源的供應,也是無法繞開的一環。條例提出,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儲備土地中確定一定數量的用地用于公共停車場建設,值得肯定。不過,“一定數量”到底是多少,如何提高各級政府在解決停車難問題上的積極性,如果停車場建設未跟上,又該如何確定責任,這些都有待細化明確,方能避免不讓制度成為空文。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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