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委聯合發出《關于柴油車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簡稱《通告》),提出從2017年7月1日和2018年1月1日起,分兩個階段不同類型的柴油車執行國V排放標準。這意味著,屆時不符合標準的新車或者從外地轉入廣州的二手柴油車將不予上牌。
《通告》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在本市注冊登記或轉入本市的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客車執行國Ⅴ排放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本市注冊登記或轉入本市的除客車以外的輕型柴油車,執行國Ⅴ排放標準。
這意味著,自上述標準正式實施日起,辦理新車登記、外地車轉入本市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不過,這兩個時間點之前購買的符合國IV標準的新車或者從外地轉入廣州的二手車,均有一個月“寬限期”可以辦理登記。即分別在2017年7月31日和2018年1月31日前憑借相關證明,辦理上牌登記。 (杜 娟)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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