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為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北京交管部門將全面恢復車駕管業務常態化辦理,之前出臺的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逾期未辦不予注銷等“延期辦”和駕駛證期滿換證“容缺辦”政策將于10月31日停止執行。
11月1日起,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未按規定審驗、未按規定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機動車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等情形的,不再延長換證、審驗、報廢等期限,市民群眾要按規定時限辦理注銷、降級換證等業務。
11月1日起,對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業務的,需按規定先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交管部門再予辦理駕駛證換證。
對于疫情期間已通過“容缺辦”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的駕駛人,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補交身體條件證明:
駕駛人可前往本市可以網絡傳輸體檢數據的醫療機構進行駕駛人體檢,相關數據自動傳輸到系統進行備案;
駕駛人也可持醫療機構出具的紙質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前往全市任意車管所、車管站現場提交;
或者通過郵寄方式,駕駛人將紙質身體條件證明寄遞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東路18號 郵政編碼100023),由車管所工作人員錄入相關體檢信息。
11月1日起,疫情期間出臺的除大中型客車、重中型貨車及掛車、危險品運輸車、小型面包車(以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車輛類型為準)等重點車輛以外的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駕駛證逾期未換證等免予處罰的政策將停止執行。交管部門屆時將嚴格路面管控,加大違法檢查力度。
對于未檢驗、未報廢車輛和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滿分未學習的駕駛人,請及時辦理檢驗、換證等業務。
(新媒體責編:zfy2019)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