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大邱地方法院浦項分支機構8日宣判,同意日本殖民時期遭強征勞工案原告申請,扣押被告、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在韓國部分資產。
4名韓國人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強征他們做苦力的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索賠,后者一直沒有支付賠償。韓國大法院、即最高法院2018年10月30日裁定,維持首爾高等法院2013年7月所作判決,即認定新日鐵住金曾把上述4名韓國人強擄至日本做苦力,應當向他們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61萬元人民幣)。
原告律師團去年底向大邱地方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扣押新日鐵住金公司與韓國浦項制鐵公司合資企業中前者所占的部分股份。
新日鐵住金公司持有這家合資企業大約234萬股股票,市值大約為110億韓元(6703萬元人民幣),律師團要求扣押其中大約8.1萬股股票。
大邱地方法院浦項分支機構一名官員說,法院正在把相關文件交給這家合資企業。一旦判決生效,新日鐵住金公司將失去這部分股份的處置權。
日本廣播協會報道,新日鐵住金公司方面說,打算就如何回應法院判決繼續與日本政府磋商。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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