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最新聯合印發通知,部署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運輸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通知明確,在符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況下,對持有統一編碼調運單的合法疫苗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不得隨意攔截和查扣。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衛生健康、藥監等部門,推動骨干醫藥冷鏈道路運輸企業主動與重點疫苗生產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形成對接順暢、聯系緊密、供需匹配的運輸組織協作機制;會同鐵路、民航等部門指導疫苗冷鏈物流骨干企業,進一步拓展運輸服務網絡,增加對中西部地區的服務覆蓋面;研究完善公鐵、公航聯運和海峽等水域疫苗運輸車輛滾裝運輸措施,發揮多式聯運的組合效率,提高綜合運輸保障能力。
通知明確,在符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況下,對持有統一編碼調運單的合法疫苗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各公安檢查站點要在車輛通行、人員休息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服務保障,不得隨意攔截和查扣;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強與配送單位的溝通協作,積極采用統一配送、夜間配送等運輸組織模式,提高配送效率;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優化疫苗配送管控措施,在確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順暢的前提下,盡量減少通行限制。
(新媒體責編: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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