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9時30分許,110指揮中心接到一起事故報警:在石樓縣辛關附近公路兩重型半掛車發生剮蹭,無人員傷亡。
接警后,我事故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勘察工作,經詢問事故雙方駕駛員及勘驗現場簡要得知:當時,李某某駕駛車牌號為晉KP23XX號重型半掛車,行駛至石樓縣辛關附近公路彎道處時,由于地上路滑操作不當導致車尾側擺到公路左側,不慎撞到公路左邊王某某駕駛的車牌號為晉L918XX號重型半掛車駕駛室左前部,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認定:當事人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之規定。
故當事人李某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王某某無責任。
石樓交警提示您:雨天路面濕滑,車輛出現打滑時,不要猛踩制動或猛打方向;應保持直線和低速行駛,遇到轉彎情況應當緩踩剎車,以防輪胎抱死而造成車輛側滑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新媒體責編:郭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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