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或賠償而私自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是一種對他人生命財產不負責的行為,一旦被定責后將會做出嚴厲的處罰。
2022年12月10日上午10時許,在石樓縣城沁園春大街西向東方向,一輛白色轎車在往左變道時車尾與一輛正常行駛的轎車車頭剮蹭,事故發生后,白色轎車車主佯裝不知情,快速駛離了現場,后車車主報警之后,交警通過后車行車記錄儀對當時所拍攝的視頻做出判斷,發生事故時變道的白色轎車應該有所感知,但未下車處理事故,而是選擇了離開現場的方式,交警認定前方車輛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不但要承擔此次因其違法變道產生事故的全部責任,還要依法對其逃逸行為做出相應處罰。
本來是很小的剮蹭事故,結果因為逃逸受到如此嚴厲的處罰。石樓交警在此提示廣大駕駛員:無論何時何地,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要選擇報警,不要自行做出處理,更不要離開事故現場,否則將要對其逃逸行為造成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文/高凱)
(新媒體責編:郭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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