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消息,今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草原生態環境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10月17日向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進行反饋。
督察認為,內蒙古自治區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2574件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672家;立案處罰336家,罰款3791萬元;立案偵查99件,拘留22人;約談223人,問責583人。
督察指出,內蒙古自治區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雖然取得重要進展,但在處理發展與保護關系時態度仍不夠堅決,一些重要任務沒有整改到位,有的地區和部門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的問題。草原生態系統仍然脆弱,2016年全區草原資源資產分布調查報告顯示,錫林郭勒、鄂爾多斯、呼倫貝爾等7個盟市草原面積表現為減少趨勢。
6月7日,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呼倫湖生態治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圖片來源:生態環境部)
礦山開采破壞草原嚴重。通遼市及霍林郭勒市黨委、政府對嚴重破壞草原行為沒有給予足夠重視,霍林河露天煤礦南、北礦2013年至今合計違法占用草原5436畝,占用、損毀土地面積達1.4萬畝,但僅投入復墾資金419萬元,復墾面積僅1483畝。
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所屬堿礦違規侵占草原11667畝,礦區管理混亂,現場一片狼藉,大量堿土無序堆放,未按要求進行覆土種草和地下水監測。該公司還未經環評審批,擅自變更部分生產工藝,利用原有采礦坑建設水溶復采系統,未采取防滲措施。對于該公司問題,錫林郭勒盟國土資源部門監管失職,在僅完成部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情況下,就分別于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對企業地質環境治理工作予以驗收。
旅游無序開發侵占草原。督察發現,自治區共有71家占用草原的A級以上旅游景區,其中57家未辦理征占用草原手續,涉及草原24.7萬畝。呼倫貝爾市51家A級以上景區中有18個景區占用草原,僅有3個辦理草原使用手續。赤峰市克什克騰旗政府在2016—2017年間連續在烏蘭布統自然保護區內引進24個草原旅游項目,占用草原573畝。
過度放牧未得到有效遏制。自治區農牧業部門對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草原生態保護政策執行不力,過度放牧的現象未得到有效遏制,通遼、赤峰、鄂爾多斯和巴彥淖爾等盟市部分區域超載問題較為突出。督察還發現,2016年以來,滿洲里市和扎賚諾爾區甚至未按要求發放草原生態補獎資金,導致部分草原過度放牧現象嚴重。
6月7日,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呼倫湖生態治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圖片來源:生態環境部)
督察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要切實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切實抓好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等重點湖泊綜合治理;加大草原生態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占破壞草原行為;執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遏制地下水超采。要以推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契機,不斷構筑祖國北疆萬里綠色長城。要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于落實責任不力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據了解,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河北、河南,內蒙古、寧夏,黑龍江,江蘇、江西,廣東、廣西,云南等10個省(區)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并同步安排相關領域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從10月16日開始,各督察組將陸續向相關省(區)反饋“回頭看”和專項督察意見,并同步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案卷。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