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南局處罰公告截圖。
根據民航中南管理局網站公告,2018年10月7日,韓亞航空仁川—長沙航班飛抵長沙黃花國際機場后,機場搬運人員在卸載行李時漏卸一個集裝箱(共計30件行李),負責保障作業的湖南空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被罰20000元。
根據公告,湖南空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貨運分公司保障部在操作2018年10月7日的OZ321(仁川-長沙)航班時漏卸1個集裝箱(共計30件、469公斤行李),導致返航的OZ322航班配載平衡單與實際裝載不符。
此外,公告中還指出,此前在2018年8月15日的《人員疲勞下的作業風險管理》中,該公司下屬貨運分公司保障部已將“黃花機場24小時開放運行,保障部作業人員嚴重不足,存在疲勞作業現象”作為重大風險源辨識。但截至10月8日,該公司仍未及時消除此安全隱患。
民航中南局認為,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下列行政處罰:罰款20000元。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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