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組合港管委會辦公室獲悉,9月1日起,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提前執行船舶排放控制區2018年相關要求,即所有船舶到港后應按要求換用低硫燃油,或采取使用岸電、尾氣后處理等替代措施。
根據交通運輸部出臺的船舶排放控制區方案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區內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小于或等于0.5%mm的燃油。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將這一要求提前至今年9月1日起執行,比原方案提前了4個月,進一步推進綠色航運發展和船舶節能減排。
據了解,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核心港口上海港、寧波舟山港、蘇州港、南通港已于去年4月1日率先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方案。一年多來,環保部門監測數據顯示,長三角各地空氣質量均有所改善,臨港地區二氧化硫濃度下降程度顯著。2016年4月至12月與2015年同期相比,上海市東高橋監測站二氧化硫濃度同比下降52%;新江灣城監測站二氧化硫濃度同比下降23%。2017年上半年,寧波鎮海空氣質量監測點的二氧化硫濃度同比下降31%;北侖空氣質量監測點的二氧化硫濃度同比下降21%。
2019年1月1日起,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必須使用低硫燃油,屆時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將得到進一步改善。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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