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航運業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密集、頻繁的水上運輸活動在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環境問題。“船舶是不可忽視的大氣污染源”的觀點已經成為政府、公眾和業界的共識,越來越多的資源和技術力量投入到船舶大氣污染防治的研究中。
交通運輸部通過節能減排專項獎勵、綠色港口評選、船型標準化補貼等措施,推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積極引導企業做好碼頭油氣回收、推動船舶使用清潔能源。2013年9月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提出“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2015年8月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發布,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船舶污染控制要求,控制船舶大氣污染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接軌國際,實行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
船舶排放控制區是在《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框架下,國際公認的船舶大氣污染控制措施。2015年,交通運輸部先后發布《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5-2020年)》和《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提出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減排目標,以及建立3個排放控制區的舉措。為進一步推動排放控制區方案的有效實施,交通運輸部開展了3項重點工作。
一是開展專題調研和督察。在2016年3月和6月,組織專門調研小組對排放控制區內的海事管理部門、航運企業、船舶燃料油供應企業和船舶技術檢驗機構等進行了現場座談和信函調研,全面梳理海事監管的最新業務需求,摸底船舶使用燃料油的現狀,收集各方面對排放控制區政策的相關意見和建議,為排放控制區生效做好準備。
二是提升船舶排放監測監管能力。2016年2月發布《船舶排放控制區監督管理指南》,其后組織科研機構在多地開展船舶排放監測技術可行性實驗,研究適應排放控制區需要的監測模式和監管制度,抓緊制定相關監測技術標準規范,推動上海、深圳等地率先開始船舶排放監測能力建設的先行先試,啟動全國船舶排放監測的總體規劃,科學保障排放控制區政策落地。
三是推動合格低硫燃油供應保障。牽頭建立了船用燃油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于2017年4月和5月聯合商務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在全國多地開展了燃油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調研活動,進一步規范船用燃油的供、售、用,夯實排放控制區實施的基礎。
注重延續,繼續推廣船舶岸電技術
鼓勵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可以有效減少船舶在港口靠泊時的各種污染物排放。為積極推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我國在規劃引領、試點示范、經濟激勵、科研開發、市場培育、宣傳教育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
目前我國已對港口建設和改造岸電供電設施有了明確要求,新建碼頭應當規劃、設計和建設岸基供電設施;已建成的碼頭應當逐步實施岸基供電設施改造。船舶靠港后應當優先使用岸電(《大氣污染防治法》);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港使用岸電,50%的集裝箱、客滾和郵輪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國務院《“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交通運輸部制定了2020年的港口岸電建設目標,也認可岸電作為船舶排放控制區的可用替代措施,對靠港船舶使用岸電項目進行獎勵支持。
全航程減排,鼓勵船舶應用清潔能源
清潔能源船舶通過對傳統能源的替代減少燃燒尾氣中硫氧化物、顆粒物等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因此減排效應可體現在船舶航行的全程。目前的船用清潔燃料以液化天然氣(LNG)的應用研究最為廣泛。
2013年10月,《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水運行業應用液化天然氣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是首個針對LNG能源應用于水運行業的文件,充分體現了我國在調整能源結構、促進水運減排方面的積極性。LNG動力船舶的推廣基本遵循先內河、再沿海、后遠洋,先普通貨船、再客船、后危險品船的發展路徑。開始階段多以改造內河船為主,2014年后內河船新建內河LNG動力示范船納入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范疇,內河LNG動力船的發展轉向新建為主。
目前,活躍于長江、珠江等主要內河水系的LNG動力船舶保有量已超過100艘,海船的LNG能源應用還處于試點階段。同時,交通運輸部也組織加快了包括LNG加注站建設在內的一系列配套工作,力爭在“十三五”期實現船舶使用能源中LNG占比在2015年基礎上增長200%。
抓大不放小,推動碼頭開展油氣回收
碼頭油氣回收是指利用碼頭上建設的回收設備設施,對散裝液體化學品裝船過程中被擠排出貨艙的油氣進行回收的過程。盡管碼頭油氣回收只是針對特定貨種的船舶和碼頭,能夠減排的揮發性有機物尚不是常規的控制污染物,我國仍對此給予了足夠的關注,將“在原油成品油碼頭積極開展油氣回收治理”寫入《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在成功推廣了加油站和油庫的油氣回收后,我國開始了碼頭油氣回收的試點,2011年交通運輸部將中化興中石油轉運(舟山)有限公司岙山原油碼頭和營口港鲅魚圈成品油碼頭確定為示范工程。為穩步推動相關工作,2016年2月,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制定了《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行動方案》,制定了未來碼頭油氣回收相關任務,并于同年啟動第二批試點示范項目。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船舶污染防治在過去五年取得了顯著的進步。全面防治的制度建設仍在路上,技術和手段還需推陳出新。新一期《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正在醞釀;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實施效果評估工作已經提上日程,這一系列的行動必將推動船舶大氣污染防治的新高潮。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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