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民航局運輸司發布關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下稱《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于8月31日結束收集反饋。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航分會秘書長王霞日前表示,目前已經在組織專家和工作人員,對監管工作進行研究。
由盯“企業”到盯“系統”
民航局在關于《辦法》的編寫說明中解釋,該規定的起草背景是因近年來無人機產業發展迅速,在個人消費、農林植保、地理測繪、環境監測、電力巡線、影視航拍等領域應用廣泛。但與此同時,很多無人機運營商反映,其在運行過程中遇到無法取證的問題。鑒于此,無人機運營企業建議民航行業管理部門盡早出臺無人機經營許可管理規定,早日解決其被動“黑飛”的問題。
據了解,《辦法》的主要更新方面有:“通用航空經營許可”是《民航法》設定的工商登記前置許可事項。《辦法》按照后置審批設定許可程序,待法律程序完成后即可實施;設定兩類許可項目,一類是作業類,包括航空噴灑(撒)、航空攝影、空中拍照、表演飛行4種經營項目,另一類是培訓類,即無人機駕駛員培訓;對無人機經營許可準入條件進行大幅簡化,由設立通用航空企業需具備的13項,簡化為作業類3項,培訓類4項,僅保留企業法人、經實名登記的無人機、經認證的培訓能力(培訓類)和地面第三人責任險等基本許可條件;采用在線申請和在線審批的方式;轉變監管方式,實現由盯“企業”到盯“系統”的轉變。委托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航分會協助行業主管部門完成經營許可申請的在線審查和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組織專家研究監管方案
在《辦法》中,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航分會被委托進行經營許可申請的在線審查和事中事后監管工作。該協會秘書長王霞向南都記者表示,目前首先要協助民航局進行征求意見,了解企業的訴求。同時,協會已經在組織專家和工作人員,對民航局方面的要求進行研究。
“目前《辦法》意見征求剛剛結束,還處于暫行階段,整理意見到出臺正式的規定,還需要一段時間,在此之前我們不會開始執行監管,但準備工作可以先做”,王霞表示,下周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航分會將與民航局方面進行會面,商討一些具體細節,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管理系統”做一些測試。
“比如,我們準備把無人機企業的數據以時間的形式整理成報告,但具體需要的是動態還是靜態的報告,這些細節都需要溝通研究”,王霞說。
王霞認為,民航局此次出臺《辦法》,是貫徹了中央的精神,把監管工作放開、放松,使得監管能夠更加接近市場、更加有效地推動市場有序發展。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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