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趙新喜(左二)
人民交通網11月30日河北電(記者常玉坤),記者從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省政府令2017年第3號)已經第119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發布會的議程安排,下面,就《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以下簡稱“繼續教育規定”)的出臺背景、重大意義以及相關情況,向各位媒體朋友作一簡要介紹。
一、《繼續教育規定》出臺的背景及意義
《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是2017年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第一個省政府規章,也是許勤省長到河北工作后制定的第一個省長令,同時也是2015年9月國家人社部頒布《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25號部長令)后全國第一個修訂出臺的繼續教育工作省級政府規章,受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許勤省長高度評價。
《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制定出臺具有深刻的歷史背景和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繼續教育工作。黨的十八大提出: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黨的十九大更加明確要求:辦好繼續教育,加快建設學習型社會,大力提高國民素質。習近平總書記也多次指出:要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作為一項戰略任務抓緊抓好。省委、省政府在《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人力資源提升行動計劃》等文件中要求:推進職稱評審與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制度相銜接,加快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專業技術人才要主動接受本專業的業務培訓、合作交流、國際會議等多種形式的非學歷繼續教育,按規定將繼續教育情況作為專業技術人才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二是繼續教育事業在落實國家新發展理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央制定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刻揭示了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是關系我國發展全局的一場深刻變革。知識經濟時代,學校的一次性教育根本無法滿足科學知識和技術對個體知識和技能不斷更新的要求,我省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站在生產、科研第一線,是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實踐者和引領者,要實現這一重任,必須不斷更新知識結構,使自己的能力水平不僅要跟上時代發展的要求,還要通過自己的奮斗推動時代發展和新發展理念的實現。
三是我省1999年制定的《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省長令(〔1999〕第11號)已實施18年,許多條款特別是在繼續教育管理體制、學時要求、公共服務、網絡信息服務、法律責任等方面有了新的變化,《暫行規定》難以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亟需修訂提高。
二、《繼續教育規定》的主要框架內容
這次《繼續教育規定》修訂出臺,在框架結構和主要內容方面都有較大變動,比原《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在編制體例和現實性要求等方面更加豐富,更加符合時代要求。
新出臺的《繼續教育規定》共分五章31條,主要包括總則、組織管理、服務保障、法律責任、附則五部分。
立法目的:
第一章《總則》部分,對繼續教育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管理體制、經費來源等進行了明確界定。規范繼續教育活動,保障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權利,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增強專業技術人員創新能力。新《規定》根據國家公務員實行分類管理等新變化,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專業技術人員也納入了適用范圍。明確為: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適用本規定。實行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的管理體制。繼續教育實行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投入機制,并對用人單位繼續教育經費的負擔范圍作了界定。
第二章組織管理部分,對繼續教育參與者的權利義務、內容方式、組織管理進行了新的界定。新《規定》根據政府立法要求,突出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權利的保護,對專業技術人員及其所在單位在繼續教育中的權利義務作了具體闡釋。
第三章服務保障部分,對繼續教育管理者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做了詳細規定。從保障公平、公共服務體系、平臺建設、基地建設、統計制度、教學評估、證書管理和公益性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范。特別是在人社部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中,根據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提出:圍繞國家和省重大戰略,組織實施京津冀繼續教育協同發展、雄安新區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等繼續教育專項工程;建設河北繼續教育網絡大學,整合繼續教育資源,建立繼續教育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實現不同類型學習成果互認銜接。支持欠發達地區繼續教育,促進繼續教育均衡發展等。
第四章法律責任部分。按照權利與義務均等的原則,對專業技術人員本人、用人單位、施教機構、人社部門工作人員等繼續教育參與各方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提出了處罰措施。
第五章附則部分,主要明確新舊規定的廢立和時間節點。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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