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會現場)
人民交通河北電(記者 常玉坤),2017年12月12日上午記者從河北省政府新聞發布會現場獲悉,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首次就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召開新聞發布會。缺陷產品召回是一個新生事物,是指產品的生產者(包括進口商)對存在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缺陷產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的活動。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是企業主動實施和政府監督管理相結合的一項新的產品質量監管制度,是國際通行做法。近年來,我國越來越重視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相關法規標準及制度建設日益完善,先后頒布實施《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等。2017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中又明確要求“加大缺陷產品召回力度,擴大召回范圍,健全缺陷產品召回行政監管和技術支撐體系,建立缺陷產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門協作機制”。
2016年以來,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部署,省質監局組織對全省219家汽車經銷企業和4S店進行了召回監督,監督召回涉及的汽車達1.2萬輛;組織對全省40家消費品生產企業開展缺陷調查,督促27家企業實施缺陷產品召回33批次,涉及兒童玩具、童車、兒童座椅產品2.15萬件。實踐表明,缺陷產品召回作為政府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新的重要抓手,對督促企業履行產品質量責任義務,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和促進產品質量提升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是逐步健全召回體制機制。目前,我國缺陷產品召回的范圍已經從汽車產品擴大到兒童玩具和消費品。全國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由質檢總局負責,總局根據工作需要將部分的監督管理工作委托省級質監部門負責;兒童玩具和消費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則由省級質監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組織實施。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我們積極推進缺陷產品技術支撐體系和產品傷害監測體系的建設。成立了河北省缺陷產品召回管理中心,正在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加掛“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分中心”的牌子,承擔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委托和交辦的相關工作。籌建了由檢驗機構、科研院所、生產企業的36名專家組成的專家庫,并計劃與省內部分醫院、學校等單位合作建立我省產品傷害監測聯系點。
二是開通河北省缺陷產品召回信息管理平臺。研究開發了河北省缺陷產品召回信息管理平臺,目前已上線運行,通過百度搜索“河北省缺陷產品召回管理中心”,即可查詢到該網站,同時可以直接輸入網址http://www.hebdprac.cn進行登錄。消費者可以通過登錄上述網站,報告缺陷產品信息,了解目前國內國外發布的各類產品的召回情況,同時可以查閱召回的有關政策及法律法規。平臺包括缺陷信息收集系統、信息發布系統、消費預警系統、企業信息備案系統、缺陷信息報告系統、購檢信息管理系統、消費品召回管理系統、汽車召回監督管理系統、專家庫系統、數據采集交換系統、微信端系統等11個子系統,將實現缺陷信息的收集、分析、調查、預警、評估等功能,保障召回管理工作規范實施。
三是嚴格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在缺陷消費品召回方面,我們先后組織市場和網絡購檢兒童三輪車、兒童自行車79批次、兒童服裝30批次,根據購檢結果,對存在缺陷的童車產品,督促企業開展了召回,對15批次不合格兒童服裝正在開展缺陷判定及缺陷調查。下一步結合我省產業結構,將對童車、兒童服裝、學生用品、家具、裝修材料等消費品開展購樣檢測,不斷推進消費品召回工作。
隨著汽車產品走入千家萬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已經和普通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在缺陷汽車召回監督方面,我們聯合省交通運輸廳、省消費者協會、省交通廣播、省汽車流通協會開展了汽車售后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組織對石家莊、邢臺、張家口等8個市的34家汽車4S店進行了監督檢查,大力推動缺陷汽車召回監督。按照質檢總局安排部署,先后組織全省市、縣質監(市場監管)部門對重慶長安、廣汽三菱、北京現代4S店實施召回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未通知消費者或向消費者隱瞞缺陷、違規收取維修費等問題,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嚴格督促汽車生產經銷企業履行召回義務。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對汽車4S店有關召回工作的監督力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是不斷加大召回培訓和宣傳力度。去年以來,省質監局舉辦了8期共有2000余名汽車經銷企業和消費品生產企業負責人參加的召回培訓班,對提高企業主體責任意識起到積極作用。與省交通廣播992頻道的“汽車有話說”欄目聯合開展汽車召回宣傳,通過演播室與聽眾互動的形式,讓更多消費者了解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今年“六一”兒童節,我們聯合河北電視臺開展了“守護兒童安全,遠離產品傷害”為主題的進校園大型宣傳活動,組織專家講解缺陷兒童用品可能導致的傷害及兒童服裝、兒童玩具等產品的選購方法,并在現場與學生和家長進行互動,同時發放有關宣傳資料6000余份,河北廣播電視臺少兒科教頻道對活動進行了全程播出,中新網、新浪網、河北日報等新聞媒體對活動進行報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二、目前缺陷產品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對我省開展召回的33批次缺陷產品進行分析,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現為:兒童自行車、三輪車等童車產品的危險夾縫、活動部件間的間隙等項目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兒童服裝類產品的pH值、耐濕摩擦色牢度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繩帶過長;學生用品中的美術用品、修正制品、膠水制品等產品存在苯、游離甲醛等超標;兒童安全座椅的警示標識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這些缺陷的存在可能會對消費者的人身安全產生不同程度的傷害。
對發現的產品缺陷問題,各地監管部門嚴格監督企業進行整改落實,對缺陷產品實施召回。同時,對發現的無廠名、廠址,容易產生傷害的缺陷消費品,及時向社會發布風險預警,通報網絡銷售平臺,督促停止銷售并下架產品。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缺陷產品召回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信息收集和處理、缺陷調查和風險評估、召回實施和效果評價等多個環節,需要政府監管部門、生產者、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共同努力。下一步,省質監局將進一步加大缺陷產品召回力度,充分發揮缺陷產品召回在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和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方面的積極作用。
(一)繼續推進缺陷產品召回監管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缺陷產品召回行政監管和技術支撐體系,健全召回相關規章制度,強化專家庫和傷害監測體系建設,提升召回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
(二)加大缺陷產品召回監督引導力度。加強缺陷產品召回信息管理平臺的運用,加大缺陷消費品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調查、召回實施和缺陷汽車召回監督的力度,監督和督促引導企業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積極履行召回義務,確保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
(三)大力開展消費品召回工作。結合河北產業實際,加強童車、兒童玩具、兒童用品和家具、裝修材料、日化品等消費品市場購樣、抽檢工作,收集分析相關缺陷信息,開展缺陷調查,大力推進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
(四)持續加大召回業務培訓和宣傳力度。在以往培訓的基礎上,強化對生產企業負責人的召回業務培訓,加大對召回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的宣貫。加強媒體對召回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遠離產品傷害,消費品安全行”等宣傳活動,提升全社會對召回工作的認知度。
記者答問實錄
1.中新網記者提問:目前我國已對哪些產品開始實施召回管理?
答:目前在我國,對汽車、兒童玩具和消費品由質檢部門依法實施召回管理。食品、藥品、醫療器械、農機等產品由其他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召回管理。
其中,國家規定的消費品召回包括了兒童用品和電子電器兩大類,20個小類:
11類兒童用品:兒童文具、兒童飾品、兒童用塑料制品、兒童家具、兒童用紙制品、兒童用皮革、兒童游藝設施、兒童鞋類、兒童紡織品、兒童服裝、其他兒童用品。
9類電子電器:家用電器、照明電器、電動工具、電線電纜、電器附件、器具開關及自動控制設備、音視頻設備、信息技術設備、電信終端設備。
2.長城新媒體記者提問:國家質檢總局與省級質監部門在缺陷產品召回監管工作中的職責分別是什么呢?
答:目前,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主要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省級質監部門受總局委托承擔缺陷汽車召回監督管理的部分工作。兒童玩具和消費品的召回監督管理主要由省級質監部門負責,質檢總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
省級質監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生產、銷售的缺陷消費品相關信息進行分析,發現本轄區內的生產者生產的消費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或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行政案件辦理、風險監測、質檢總局通報等發現本轄區內的生產者生產的消費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應當立即通知生產者開展調查分析,生產者應當按照通知要求,立即開展調查分析,按規定時間向省級質監部門報告調查分析結果。如生產者調查結果不能證明消費品不存在缺陷的,省級質監部門應當開展缺陷調查。
3.河北日報記者提問:消費者發現存在缺陷的產品該怎么辦?應該如何向監管部門反映這個問題?
答:消費者發現汽車、消費品等質量安全問題、傷害事故,可關注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或河北省缺陷產品召回管理中心網站提交缺陷產品相關線索,還可撥打12365進行質量投訴舉報。
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址:http://www.dpac.gov.cn
河北省缺陷產品召回管理中心網址:http://www.hebdprac.cn
4.河北廣播電視臺記者提問:咱們剛才說到召回的總體情況,我們想知道有沒有一個實例,比如說兒童自行車,什么時間召回了多少,什么品牌的,類似這樣的例子。
答:我們在河北省缺陷產品召回管理中心的網站對開展召回的產品信息進行公開發布。平鄉縣亞朗兒童玩具有限公司,目前正在開展召回工作,已向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召回計劃,召回的產品為“酷兮兮”YL-588兒童三輪車,受影響的產品數量為510輛。具體信息可以到網站進行查詢。
5.燕趙都市報記者提問:目前缺陷產品召回的方式有哪些?具體的召回程序又是怎么樣的?
答:缺陷產品召回方式有很多,生產者對缺陷產品應當及時采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目前,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方式主要是通知車主到4S店進行修理、更換配件;缺陷消費品召回方式很多,如生產者、經銷商從市場和消費者手中無償收回問題產品予以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也可以是無償為消費者上門維修、維護、升級等方式,不一定非得把產品拿回企業處理。
目前召回主要包括生產者主動召回和監管部門通知、責令召回,相應召回的程序,也有區別。生產者主動召回,由生產者對缺陷進行調查分析和認定,制定召回計劃,向監管部門備案以后,進入召回程序,向消費者發布召回信息,開展召回。在召回開展的過程中,進行階段性總結,召回結束后進行召回總結,并向監管部門進行報告。
監管部門通知和責令召回的程序,則是由監管部門進行缺陷調查與缺陷判定,認定存在缺陷后,下發召回通知書或者責令召回通知書,由生產企業開展召回。后面的程序則與生產者主動召回相一致。
6.河北工人報記者提問:針對主動召回的問題,如果生產企業發現產品有缺陷,具體應該怎么操作呢?
答:按照國家《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消費品質量安全負責,應當建立缺陷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制度,獲知產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應當立即組織調查分析,確認產品存在缺陷的,應當向生產者所在地省級質檢部門報告調查分析結果,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產、銷售、進口存在缺陷的消費品,按本辦法的規定實施召回。同時,生產者應當向省級質檢部門和質檢總局報告消費品在中國境外實施召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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