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2018年1月7日,法訊參考在北京組織召開了關于張家港廣聚源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廣聚源公司)與江蘇久合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久合公司)、第三人朱寶龍合同違約案專家論證會。
本次論證會邀請到來自國家法官學院、國家行政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外國語法學院、中國行為法學會新聞輿論監督行為研究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等機構的知名法律專家到會進行專項論證。在論證會上,各位專家就該案件進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權威建議。
論證會上,廣聚源公司代表律師李強對案件進行了簡要說明。2010年9月29日,廣聚源公司、久合公司、朱寶龍三方簽署《香港城項目開發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秴f議》約定:廣聚源公司僅需要提供合作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久合公司及朱寶龍負責承擔項目的報批、施工等所有的其他義務和全部的施工資金。項目合作時間自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底前,久合公司必須完成規劃及建筑設計審批;并在2011年3月底前建設動工;在2012年7月1日前竣工完畢。項目產生的純利潤廣聚源公司占41.5%、久合公司占40.5%、朱寶龍占18%。
2010年7月4日至2012年11月5日,項目取得了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一系列證件。
然而,在這之后久合公司并未按照《協議》要求提供項目所需資金。至2013年3月,廣聚源公司無奈之下,多次向久合公司發出通知,敦促其提供項目需求資金,并要求召開會議商量相關開發事宜,久合公司都沒有給予回復。2013年4月1日,廣聚源公司向久合公司發出了解除合作協議的通知。4月3日,久合公司收悉廣聚源公司發出的解除合作協議的通知。4月4日,項目部中久合公司的人員全部離職,不再參與項目的任何工作。隨后,久合公司以廣聚源公司單方面違約將其告上法庭,要求廣聚源公司按照《協議》約定,賠償該項目的巨額預計利潤分成。
與會專家在充分、詳實了解案情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條文,結合本案案情,從不同的角度,指出本案關鍵點,并為本案后續訴訟方案提出了建議。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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