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城市軌道交通基建項目投資,還是城軌車輛投資,都要量力而行、按需而投的思路日漸清晰。發改委20日在其官網發布《關于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投資項目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加強產能監測預警,避免盲目投資,并嚴控城軌車輛新增產能。
《通知》規定,城軌車輛產能利用率低于80%的地區,不得新增城軌車輛產能;企業申請建設擴大城軌車輛產能項目,上兩個年度產能利用率均應高于80%。交通領域專家向上證報記者表示,城市軌道交通基建和車輛設備投資,都應與區域發展和市場需求相匹配,否則必然會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導致行業產能過剩。因此,發改委及時給城市軌道產業念起了“緊箍咒”,促使企業投資量力而行是今后的一個趨勢。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城軌車輛投資項目監管,有效預防和化解產能過剩,首先是加強產能監測預警,建立產能信息報送制度。各地要建立產能監測體系,對本地區、本企業的城軌車輛制造、組裝和牽引、制動、信號系統產能等情況進行調查,包括已建成、在建、規劃建設的產能規模,以及工程建設進度、產品產銷、產能利用率等情況,于每年3月底前報送國家發改委。
《通知》強調,在嚴控新增產能的前提下,積極調整優化產業布局,推動產能向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聚集。
各方面要按照“轉型、整合、轉移、退出”的思路,積極調整現有城軌車輛制造、組裝企業業務結構,推動一批企業逐步轉向城軌車輛的架修、大修和維保業務,推動一批企業進行區域優化整合、壓縮產能規模,推動一批企業開展國際產能合作、積極探索產能轉移途徑,推動一批企業發展綠色智能交通等新興業務。
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城市軌道交通在建里程規模超5000公里,每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近4000億元。同時,一些問題和風險也暴露出來。部分城市對城市軌道交通發展的客觀規律認識不足,對實際需求和自身實力把握不到位,存在過度超前建設、建設規模過于集中、財政資金不到位等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方債務負擔。
記者了解到,近日國家發改委正在相關地區就調整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申報條件細則征求意見,擬將申建地鐵城市的財政收入、G D P、人口等門檻同時提高。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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