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運輸管理處印發的《關于加強駕培行業“守信受益、失信懲戒”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滬運管汽〔2018〕67號)自2018年4月1日執行以來,本市大部分培訓機構能夠嚴格按照行業管理規定,加強內部管理,規范培訓流程。然而,市運輸管理處比對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4月份全市培訓機構申請駕駛證學員數據,發現仍有不少培訓機構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存在未按規定上報學員培訓信息、超出核定的培訓能力開展招生培訓等違規行為。
根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關于打擊駕培行業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整治市場秩序的通知》(滬運管汽〔2018〕71號)和《關于加強駕培行業“守信受益、失信懲戒”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滬運管汽〔2018〕67號)要求,責令本市34家違反相關規定的培訓機構限期整改,根據情節輕重,停止招生一至三個月不等。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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