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讓中國茶葉品牌首次遍布全球,在全球范圍內的影響力或許至今仍未被超越,它是華人的驕傲、民國時期的國寶級公司“龍德記茶莊”。
龍德記茶莊前身是德記茶莊,由烏龍世家第五代傳人池秉德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廣州創辦,1915年與香港商人龍兆田在港成立茶葉公司并更名龍德記,也就是后來聞名于世的德記茶莊。
池秉德(又名:閱龍)出生于烏龍世家,祖輩4代為烏龍茶制茶人,自幼池秉德便對茶葉有格外好感,14歲時便跟隨父輩學習搖青、炒青、揉捻及烘焙等,17歲和父親跟隨“金圃茶莊”的遷移一起來到廣州,在21歲不到就成為廣州很多茶莊的監茶師傅。1898年在親友的扶助下開設了自己的茶號“德記茶莊”。
當時廣州茶葉市場依舊籠罩在十三行余輝下停滯不前,各大茶葉品類都齊全的茶鋪琳瑯滿目數不勝數,唯獨沒有獨立品類的茶鋪,而當時的德記茶莊則專注于烏龍茶,加之對茶葉深厚的茶葉功底,使得其很快在市場站穩腳并突顯地位,但凡做烏龍茶生意的買家和賣家幾乎必到德記茶莊。而莊內最為聞名的則是德記茶莊所制的貢品烏龍,是當時朝廷上等貢品(后龍德記時期也曾推出),德記茶莊也快速成為廣州當時最大最有名氣的茶莊。
如果說池秉德奠定了龍德記茶莊“烏龍世家”的茶葉地位,那我們不得不提另一個讓龍德記走向全球化的人,那就是龍德記商業化的重要合伙人“龍兆田”,說到這相信各位讀者已知曉“德記”更名“龍德記”原由了。
1913年當時還在做船運和洋行生意的龍兆田,曾多次嘗試進入茶葉行業,礙于當時工業的不發達,茶品無法保證讓龍兆田一直在茶葉邊沿徘徊。正當打消茶葉念頭做回洋行生意時,一次偶然的機會結識池秉德,當即向池秉德提出將公司發展至海外,并在香港設立茶葉公司的意向,而年邁的池秉德也有意拓展海外市場,礙于對國外市場不了解,對運輸、結匯等也缺乏洋行所具有的優勢,于是兩人一拍即合,除池秉德和龍兆田外,又相繼找來龍桂廷、黃恒、賀地等一幫富有海外經驗的有志之士,于1915年設立香港龍德記茶葉公司。
區別于廣州時期傳統茶鋪,香港時期的龍德記在設立初便制定了貿易化的發展思路,為避開與怡和、協和、錦隆等洋行的直接對話,龍德記放棄最大的茶葉消費體英國,將主戰場對準烏龍茶較為空白的美國,龍兆田利用洋行積累的貿易經驗和海外資源,讓龍德記快速打開北美市場,而這一步的成功也宣告中國人自己的茶葉字體大小首次走出國門,龍德記的初期成功也引來了國內的追隨者,就連龍德記早期的五角星嘜(嘜:Mark)商標也被眾多國內茶商盜用,這其中也包括“華茶”等當時著名公司。
1923年6月龍德記進行了幾大商業調整和升級,將龍德記原有的五角星嘜更換為雙錢商標,并在全球幾大主流報社刊登更換商標公告,為迎合更多上層消費體龍德記還推出了高端品牌“象嘜”,并在美國大肆報刊廣告,引發全球茶葉市場不小的騷動,象嘜的推出也從原有的美國華人市場走向美國主流市場。
1926年費城世博會前,歐洲各國進入一戰后的經濟恢復,中國民國政府卻因連年戰亂,沒有經費參加,所以由官員組織、民商自費參加。在世界的較量中,頹勢盡顯:在生絲的出口上被日本全面趕超,在茶葉市場也被印度茶排擠。而在巔峰期的龍德記則以最高標準參加本次世博,成為本屆唯一獲得費城150周年金質獎章(世博金獎)的中國茶葉公司,西方媒體一至用“沒有中國茶只有龍德記”進行大幅報導。
1929年龍德記出口茶葉4.5萬箱上下(約合1450噸),占當時香港茶葉出口總量的17~22%,其名下的“肆大烏龍”、“貢品烏龍”和“金圃烏龍”更是享譽全球,并于1924年將總部遷至香港標志性建筑之一的皇后行(Queen'sBuilding),公司也從原有的幾十號人增至將近一百號人,與當時的日化品牌“雙妹嘿(香港廣生行)”一起成為香港人口中的“雙子星公司”,成為當時家喻戶曉的茶葉品牌,從此烏龍世家龍德記茶莊名揚海內外。
然而幸運并非總是眷顧龍德記,二戰期間茶葉產區持續戰亂、茶葉供應不足頂峰時期的三分之一,1942年香港日治時期與美國的貿易中斷更是給龍德記致命一擊,使龍德記快速走向衰落。1962年伴隨著皇后行的拆建時正式宣告關張。使得60多年歷史的龍德記與皇后行的命運一樣,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一個曾經輝煌無比的茶葉帝國宣告倒塌!
(新媒體責編:shang080503)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