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江西省內河非法碼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簡稱《方案》),啟動全省內河非法碼頭專項整治工作,并將整治工作納入市縣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內容,到2020年年底,確保完成贛江、信江高等級航道和鄱陽湖沿岸的非法碼頭整治工作。
《方案》明確,各相關設區市針對不符合港口總體規劃、岸線保護利用等相關規劃,且未依法取得相關行政許可或備案、違規占用岸線的碼頭,堅決予以取締;對選址符合港口總體規劃、岸線保護利用等相關規劃,生產條件基本滿足要求的碼頭,督促碼頭業主加快開展相關研究、論證和報批工作,發改、交通、國土等部門將簡化審批流程,積極指導補辦手續。
推廣使用節能減排先進技術和設施設備,促進港口綠色發展是重點之一。根據《方案》,江西將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取締類非法碼頭拆除工作,并同步開展取締類非法碼頭的復綠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規范、提升類碼頭的規范提升工作。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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