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來自重慶華西婚介公司的首席高級婚姻家庭咨詢師趙老師,他作為重慶婚介市場上的資深婚戀專家,經常以顧問、嘉賓等身份出席過很多白領單身派對,規模從十幾人到幾百人。他姑且將參加派對的男女按基本條件分為超、甲、乙、丙幾類,他看到的景象頗令他為女性傷感:前來的女性大多是業界“超女”——外貌姣好,事業有成,收入頗豐;而男性總體上看就大為遜色了:甲男稀罕,乙男居多。“超女”們甘愿降低條件找個年歲相當的甲類甚至乙類的男人,但甲、乙類男似乎還要挑比自己年輕5歲10歲的“少女”。而女性到達甲類或“超”類,卻多半已過“最佳適婚”的美好時光,或達“而立”之年或 “不惑”之歲。就這樣,男女兩類單身人群眼光與標準錯位,互不搭界。無論是先進的“電子媒婆”還是常規的傳統婚介熱心紅娘,無不“望男興嘆”:如今高端女性行情咋就這么不景氣?就連所謂“二等殘廢”的男人都不屑娶她們為妻。西方上世紀下半葉興起的“不婚文化”現今也悄然見于我國的高端女性人群,她們中許多人獨善其身,實屬無奈。在相親征婚行情上,女性的智慧與素質似乎并不重要,最寶貴的是芳齡。這其中,既有傳統習俗的殘余,又有市場經濟時代的性別歧視。
自古以來,“男大女小”就是選擇婚配對象的通行年齡標準。因為在傳統社會中,結婚的首要目的是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早生兒子早得計”。可是從生理上說,男性的生殖能力成熟比女性一般要晚些;從角色分工上看,男人能夠擔當起養家糊口的擔子,也必須要成熟些。所以,那時女人要找比自己大幾歲的男人結婚,以免婚后不能“早生貴子”,“無后為大”,或者生計難保。因此,在那種時代,男人與女人結婚年齡保持差距是有一定道理的。
然而,在21世紀的今天,男女結婚年齡的不斷推遲,早婚早育的觀念習俗已經改變,女性的獨立,導致男女都可以養家。可是自古以來的“男大女小”婚配模式仍被頑固地承襲下來,以致男性一般難以接受比自己年長的女性,女性也不愿意嫁給比自己低齡的男性。
我國的現行婚姻法,規定男性22歲、女性20歲為法定結婚年齡,雖在某種意義上是為控制人口考慮,但卻給現代男女以錯覺,仿佛婚配還是“男大女小”為佳。婚姻法對“男大女小”習俗的沿襲及其所造成的社會心理影響,使女性擇偶在年齡上處于劣勢,這是我國婚姻法規依然存在的一些弊端,也屬性別不平等現象。
重慶華西婚介趙老師說:法律上的不平等規定加上傳統的習俗偏見得以延續,使我們看到如今“大女”在擇偶中的種種無奈。一個女性如果從18歲開始擇偶,到30歲就成了“困難戶”;三十歲以上的男人多半“名花有主”,30歲以下的男人不接受同齡以上的女性。一個男人若從18歲開始擇偶,到了58歲仍不困難,他盡可以挑選比他小的女人,甚至年齡越大挑選范圍越大,所以在婚介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四十幾歲的優秀男士還要挑選二三十歲的未婚未育女士也見慣不怪了。
那么,在一般人群中,男女對擇偶年齡應當作何考慮呢?其實,一個人有三種年齡,即生理年齡,心理年齡,社會年齡。對于婚配對象來說,心理年齡和社會年齡應是決定雙方在智慧、情趣、志向和成熟性方面是否般配的主要考慮,而對生理年齡不應刻意苛求。男的大幾歲或女的大幾歲,都不必在意。重慶華西婚介趙老師認為,在男女為追求愛情而自然選擇的婚姻中,夫妻年齡差距在不至于形成“代溝”的范圍內,都是可以接受的。
在此,作為重慶華西婚介的首席高級婚姻家庭咨詢師的趙老師想特別提醒城市中的知識女性,包括女大學生,目前還不得不正視傳統的相親觀念和男女不平等的社會擇偶現實,使女人擇偶的“妙齡期”和男人擇偶的“黃金段”太不對等。因此女性選擇終身伴侶宜及早著手,不要等到戴上碩士、博士的桂冠或事業有成再去挑選婚姻伴侶。顯而易見,如今“剩下”了太多“待價而沽”卻無人問津的強勢女性。在年齡優勢上,女人真的拼不過男人,更多的相親擇偶技巧,可以前往重慶渝中區大坪石油路龍湖時代天街C館18號樓30層華西婚介相親基地里與趙老師詳細面談咨詢。
(新媒體責編:shang0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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