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治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等行為,全面優化公交服務設施,規范公交停靠站點、公交港灣標線和禁止占用標示設置,在繁華、擁堵路段設置出租車停靠點,引導出租車進點載客,乘客進點候車。二是加強公交車、出租車等營運車輛的管理,對駕駛員開展文明交通安全知識培訓,組織“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將不文明行為通過微信平臺、電視臺、各路口廣告顯示屏等形式進行曝光。三是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宣講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組織志愿者在人流量大的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引導行人車輛文明出行。四是組織對本單位駕駛人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培訓,采取集中觀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簽訂承諾書等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以點帶面、擴大影響,穩步提高群眾的文明交通意識。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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