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王詩穎 通訊員 肖強)7月23日下午,長沙交警在微博信息中發現,網友吐槽,稱車輛被套牌多年,且有報過案,但一直沒有被查獲,剛好家人去長沙旅游看到了套牌車,但向交警報案后,電話回復稱車管所要周一才有人上班。
收到這一情況后,長沙交警宣傳部門與博主私信聯系進一步核實車號信息,25日中午,民警得到博主的微博回應,確認了相關信息,迅速將情況通報長沙交警大交管中心,實施精準查緝,交警指揮中心與機動大隊聯動,26日上午在都正街路段將套用粵BXB567號牌的嫌疑車輛及駕駛人查獲。因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當事人將被處以35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如號牌系偽造,車主還將被處以行政拘留。
原車主因車輛套牌六年前在深圳警方報案,但由于當時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尚末完善套牌車全國范圍查緝布控功能,長沙交警并未獲知相關報案信息,且由于該車主家人在長沙發現套牌車后,沒有正確報警,造成了對警方的誤會。
目前,長沙全面開展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及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突出公路客運車輛、旅游客車、“營轉非”大客車、貨車、危化品運輸車、校車、微型面包車等七類重點車輛管理,對涉酒涉毒、涉牌涉證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打擊,并繼續對嚴重交通違法實行有獎舉報。對于線索精準或配合查獲的,將予以500元以下的獎勵。從2013年8月以來,長沙交警已受理并查實舉報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400多起,累計發放獎勵5.68萬元。
長沙交警提醒,正確報警可提高處警效率。涉及嚴重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等公安交通管理需要向交警部門報警的,請撥打122電話或就近向值勤交警報告。對接受的違法舉報,將按照交通違法處理程序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于違法行為正在發生且持續的,交警部門將派警現場處置;對于違法行為已消失的,須舉報人向轄區交警大隊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各大隊處罰教育窗口),受理的交警部門將根據舉報人提供的證據材料,開展調查,并反饋處理情況。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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