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湖南省新寧縣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的安全意識,有效減少因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引發(fā)的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營造文明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新寧公安局交警大隊自11月1日起,繼續(xù)在新寧縣深入開展為期2個月的“戴帽工程”專項整治行動,讓“不裝奪命傘,要戴保命盔”的理念入心入腦,使廣大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養(yǎng)成騎乘佩戴頭盔的良好習慣。
在近期的“戴帽工程”專項整治行動中,我大隊全體民警取消雙休日,全員上崗,先后在城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人員集中的學校門口、超市門口、農(nóng)村集市等地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集中宣傳勸導(dǎo)、拆除遮陽傘專項行動,共發(fā)放“致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的一封信”32000余份,張貼“請自覺配帶頭盔”溫馨提示5000余份,拆除遮陽傘16000余把。11月1日至7日我大隊全員上路在縣城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每天從早晨6:30開始至下午7:30設(shè)置整治點6個,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不帶頭盔查處,共查車輛1200余臺,其中扣押摩托車782臺,查處未戴頭盔違法行為400起,涉牌涉證違法行為213起,發(fā)放頭盔300余個。
新寧交警溫馨提示:頭盔是個寶、駕乘不能少,“安全頭盔”是大家在日常出行時容易被忽視的“細節(jié)”,細節(jié)關(guān)乎生命,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您自覺佩戴安全頭盔,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風險和減輕事故后果。(通訊員/陳貴清)
(新媒體責編: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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