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省道路交通行駛總體平穩,省公安廳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省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百日攻堅行動。為此交警部門在開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動,同時對查處的醉駕行為實行“五個一律”:一律立案查處,一律刑事拘留,一律公開曝光,一律頂格處罰,一律吊銷駕駛證。為了呼吁廣大駕駛員養成“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習慣,1月9日蘭州市交警支隊下發了“珍愛生命拒絕酒駕”倡議書:
一、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二、如果您是駕駛員的朋友,請提醒他們駕車前不要飲酒,如果您是駕駛員的家人,請隨時提醒他們不要酒后駕車,發現后要及時勸阻。
三、蘭州交警再次提醒大家,酒駕和醉駕將會受到的處罰:
1、酒后駕駛(機動車):初次酒后駕車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禁考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禁考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禁考駕駛證,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酒駕和醉駕區分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
珍愛生命,杜絕酒駕,遵守法規,筑牢防線,關愛他人的生命,謹記親人的期盼,做守法人,行安全車,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為了他人的平安,切莫酒后駕駛。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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