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頭盔帶而不戴,戴而不系,等于沒戴”“‘頭’等大事要‘系’ 牢、安全騎行不吃‘盔’”“電動車嚴禁違法載人”……為進一步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文明出行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駕乘電動車時養成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爭做文明“駛”者,為庫爾勒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7月9日,新疆庫爾勒市公安局“交所聯動”再發力嚴查電動車違法再加碼,在全市范圍內拉開了庫爾勒“交所聯動”集中整治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帷幕。
為深入貫徹落實庫爾勒市公安局黨委的決策部署,確實把“交所聯動”集中整治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精準落地、有效執行,推動交通管理工作高質量開展,7月9日,庫爾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塔什店中隊與塔什店派出所立即行動,再部署再動員的同時,雙方單位抽調并組織民警輔警開展警務實戰技能培訓,通過集中授課、現場演示、互動交流、以訓促學、以學促干,不斷提升民警輔警在交通管理中的能力和水平。同時,“交所聯動”雙方領導還帶領民警輔警深入到塔什店轄區主要道路對駕乘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違法載人、橫穿道路、戴安全頭盔不系扣繩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聯合整治,采取現場錄入、立即整改糾錯等舉措將“交所聯動”警務新模式不斷引向深入。
庫爾勒市公安局全力破解“單兵作戰”老模式、積極探索“交所聯動”新機制,努力實現“一警多用、一警多能”,從7月9日起,庫爾勒市公安局全面啟動“交所聯動”警務新模式,交警大隊各中隊與各派出所聯勤聯動,每天抽調精干警力在轄區道路范圍內對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進行集中整治的同時,民警輔警還耐心向廣大交通參與者講解駕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不戴安全頭盔駕乘電動車的危險性和如何正確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出行常識,積極倡導廣大交通參與者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頭盔就是保命盔”的意識,駕乘電動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進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識、文明出行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成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爭做文明“駛”者,力爭消除因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真正把“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工作落到實處,不斷推動交通管理工作邁上新的臺階。(嚴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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