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福州公安發布的消息截圖。
3月11日,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通報,3月10日,福州兩男子駕駛套牌車被發現,不僅拒絕接受檢查,逃離未果后還下車毆打交警,兩名男子目前已被該局臺江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福州市公安局發布的消息顯示,3月10日14時30分,方某水、黃某烽駕駛套牌摩托車途經臺江工業路寶龍城市廣場公交站時,被正在查處交通違法的交警發現。
被攔下后,方某水、黃某烽拒絕下車接受檢查,交警在多次警告后仍騎車加大油門企圖沖關逃離現場。
逃離未果,方某水、黃某烽推搡并毆打交警,導致交警劉某旭倒地受傷。
臺江分局寧化派出所接警后依法將方某水、黃某烽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后經傷情鑒定,交警劉某旭傷情屬輕微傷。
目前,方某水、黃某烽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
福州市公安局提醒,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配合警方執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法從重處罰。對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嚴厲打擊。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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