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長假最后一天,一輛超載的小面包車被鄭州交警查獲,該車核載7人,實際載了9人,其中包括4名嬰幼兒。多載了幾個娃娃也算超員?是的,交警來給各位車主說道說道。
5月1日上午10時許,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劉洋在花園路與黃河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豫A牌照的面包車異常:從該車前擋風玻璃處望去,其后排座位置站立著三個孩童,劉洋立即將該車攔停,進行檢查。
檢查發現,該車后排座位上坐了一名成年人和三名孩童,該車核定載人數為7人,而車內竟搭乘了包括司機姚某某在內的“5大4小”共計9人,已屬超員。
面對交警的檢查,姚某某稱,車上只有5個大人,小孩兒不算超員吧。民警解釋道,是否超員只需看行駛證上核定的是幾人座,多一個人哪怕是嬰兒也是算超員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關于超員的規定,并未對乘車人員的身高、體重、年齡等作出規定,而只是規定了數量。按照規定,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情形,要處以罰款200元,記駕駛證6分的處罰。
據姚某介紹,車上搭乘的都是一家人,打算帶著孩子去鄭州動物園游玩,其本以為4個小孩都不是成年人,還有一個是抱在懷里的,算不上超員。
當聽到要記駕駛證6分時,姚某某連稱后悔。原來,姚某某的駕駛證已經因交通違法被記6分,加上此次超員違法的6分,其駕駛證也因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而被交警部門暫扣,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過關后姚某某的駕駛證方能恢復正常,重新取得駕駛資格。
鄭州交警一大隊三中隊指導員王新強提醒廣大駕駛員,客車超員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極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超員的規定沒有大人小孩之分。就核載5人的小轎車而言,超1個人就符合“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情形,要被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相當于一次闖紅燈的處罰。
此外,據了解,超員不只會被扣分罰款,還會影響車上人員的安全,超員出現事故,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賠付的。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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