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駕照卻開重型半掛車,涉嫌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不說,還敢酒后駕車。日前濱海新區交管部門對該名駕駛員開出最嚴罰單,行政拘留20天,罰款11000元,且五年之內不能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月23日18時14分,濱海交管分局大港支隊趙連莊大隊民警在津淄公路洋閘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牌照號為津AXXXXX/津GBXXXX掛灰色重型集裝箱半掛牽引車沿港靜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與津淄公路交口時出現異常,民警當即對該車進行攔檢,并要求駕駛員出示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隨后,該駕駛員出示了一個名叫劉某某、準駕車型為A2的駕駛證及身份證,該身份證與駕駛證信息照片一致,經民警當場仔細查看,該駕駛證、身份證存在假證的嫌疑,并立即通知大隊值班室進行網上查詢,經查詢發現劉某某駕駛證照片與人口信息照片不符。經過民警再三詢問,該駕駛人承認自己欺騙了民警,表示自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經核實,該車駕駛員張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涉嫌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民警當場對張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8.6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依法對當事人的嚴重違法行為合并執行作出行政拘留20天、罰款11000元,且五年之內不能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最嚴厲處罰。【記者王祖凌通訊員濱公軒】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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