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連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市東派出所接到一起口頭報警,報警人系連云港市交警支隊海州一大隊民警歐某。歐某稱有一名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公然發文辱罵他,圈文還附上了對該男子違停車輛下發的《公安交通違法停車通知書》的圖片,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市東派出所接到該警情后,高度重視,迅速開展相關調查工作。經調查,民警確定在微信朋友圈發文辱罵執法交警的男子系居住在市東派出所轄區內某居民小區的李某。當天,李某被依法傳喚至市東派出所。經審訊,2018年9月6日早上7時許,李某發現其停放在小區門口的車被貼了一張違停罰單,由于看到罰單上的時間是早晨7點,并且下著雨,于是李某頓感怒火,沖動之下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文“你X炸了,7點下雨貼單子,你XX的7點整不睡覺跑起來貼單子,還不怕淋雨……”并附上違停處罰單圖片,公然侮辱執法交警歐某,言辭非常過激,氣焰十分囂張,影響極其惡劣。
在民警的審訊下,李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事實供認不諱,稱自己因為“起床氣”而口不擇言生出事端,到案后非常后悔。但法律及執法者的權威性不可挑戰,目前,李某已被市東派出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示,公安民警不光是國家的行政執法者、人民安全的保護神,更是普通公民的一員,不僅其執法的權威性不可置疑和挑戰,其作為一名普通公民的合法人身、財產權利更是不容任意踐踏和侵犯。違法犯罪者更應自省,說文明話、做文明人才是正道!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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