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張店大隊了解到,在11月7日張店城區發生了一起性質極為惡劣的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11月15日肇事逃逸駕駛人王某朝迫于壓力到淄博市交通警察支隊張店大隊投案,至此,“11.7”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11月7日20時許,張店區東三路與洪溝路往北300米處,謝某某駕駛電動車在回家的路上,被不明車輛撞倒,肇事駕駛人駕車逃離現場。謝某某傷勢嚴重,經醫院搶救多日因傷勢嚴重而死亡。
在接到報警后,事故處理科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在現場只提取到了肇事車輛脫落的一塊碎片,線索少之又少。張店交警大隊大隊長胡波下令立即成立專案組,明確偵破方向和重點,立即開展工作:一組對現場再次勘查,通過碎片分析,確定肇事車輛為白色二輪車;二組對現場周邊的單位、居民區展開走訪,尋找目擊證人;三組對現場周邊視頻監控、卡口進行反復回看。
功夫不負有心人,通過調取監控視頻50余處,調查走訪20余人,蹲點守候三個晝夜,專案組終于在事故發生現場南側的大成農藥宿舍區的居民樓前發現了嫌疑車輛的一處落腳點,據民警走訪調查發現,該處居民樓共有10戶居民,案發當晚嫌疑人曾經在該棟樓3樓西戶內停留,該戶居民是租房暫住,經查其是戶籍吉林省姓姜的一位女士,其兒子王某朝經常來,并騎一輛白色二輪摩托車,遂確定王某朝具有重大嫌疑。
專案組民警立即在嫌疑人落腳點守候,并通過其家屬做工作,規勸嫌疑人投案。11月15日,王某朝最終迫于壓力到張店大隊事故科投案,根據嫌疑人供述,民警在張店區南定鎮一出租房內查獲了肇事車輛二輪摩托車,至此“11.7”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破獲。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朝已經被刑事拘留。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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