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晚,滄州東光縣交警大隊組織民警在轄區重要路口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專項行動。20時30分左右,一輛黑色轎車從遠處駛來,當看見前面的執勤民警時,該駕駛人將車停在了路邊。
執勤民警發現該車可疑,于是上前準備進行檢查,但駕車男子竟鎖住車門,不開車窗,拒絕下車配合檢查。民警多次勸說,要求其配合工作,但始終沒有效果,經三次警告當事人后,執法民警找到工具果斷破窗,將該男子強制帶下車。
隨后,執勤交警立即將駕駛人李某帶回交警大隊,并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檢測,其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38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李某被依法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交警提示:面對交警執法檢查,請一定要積極配合,不得以反鎖車門拒絕下車阻礙民警執法。根據相關規定,交警在執法過程中,遇上不配合的情形,可以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