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來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在市區多處設卡,對往來車輛逐一檢查,嚴查酒駕醉駕毒駕、無證、假牌假證等重點違法行為。
當晚8時20分,一輛白色小轎車由良江鎮往市區方向行駛,臨近檢查點,它駛向輔道路邊停了下來,企圖逃避交警檢查。民警將駕駛員控制住。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的檢測,駕駛員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26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此時,車上匆匆跑下來一名婦女,抱著一個嬰兒,焦急地對民警說小孩發高燒至40℃,病情嚴重。
原來,當天唐某在來賓市區內務工,晚飯時喝了一些酒。突然接到在老家的妻子打來電話,說孩子發高燒需要送市醫院醫治。由于老家陶鄧離市區太遠,情急之下,唐某不顧喝了酒,駕車回老家接上妻子和孩子,想送去市區的醫院。
得知情況,執勤民警要求唐某留在現場處理違法行為,并讓其他民警駕車將母子二人送到興賓區人民醫院治療。因及時就診,孩子脫離危險。
警方依法對唐某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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