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北訊(記者常玉坤 通訊員許靜 李忠勇)2月28日,因私改車型棄車逃跑的違法駕駛人杜某到河北省井陘縣公安交警大隊接受處罰,并對自己幾天前的荒唐行為感到懊悔不已。
2月22日,因石太高速啟動臨時限行,大量重型貨車通行井元公路,使該路段車流量陡增。為防止道路擁堵,井陘交警大隊六中隊隊長李國生帶領民警到井元線加強交通疏導,消除違法隱患,保障道路暢通安全。
當日上午10時許,當民警巡邏至南王莊鄉(xiāng)路段時,發(fā)現一輛冀A重型貨車車斗四周加高了50公分左右的擋板,滿載渣土,涉嫌私改車型,遂對其例行檢查,要求出示證件。可是,該駕駛人拒不出示駕駛證,民警懷疑還有無證駕駛行為,便令其下車做進一步檢查。誰知,他下車后,看到路邊欄桿下是一片干荒灘,便突然用力翻身一躍,跳入橋下,順著河道飛速“溜之大吉”,把車扔在路上不管了。
經查,該駕駛人名叫杜某,元氏縣某運輸公司司機,持有駕駛證,但駕駛的車輛改變了外型。
2月28日,杜某帶著駕駛證件到交警大隊供認了那天因擅改車型被查,怕受處罰而棄車逃跑的違法行為。交警大隊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杜某罰款五百元的處罰,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恢復車輛原狀。
交警提示:常言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廟”。駕駛員在行車途中,遇交警檢查,無論有無違法行為,都應主動停車,出示證件,配合和接受檢查。如果犯有交通違法行為,就要真誠地認識錯誤,接受處罰,切勿采取對抗或逃跑的愚蠢做法,因駕駛人和車輛信息早已輸入微機,無論采取什么手段也是逃避不了的。唯有明知有違法行為就不開車上路,才是明智的選擇。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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