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 日前,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暨嚴厲打擊酒駕醉駕、假牌套牌假證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白某某(陽泉市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卻心存僥幸而為之,面對嚴厲處罰痛悔不已。
4月11日晚,臨猗交警大隊公路巡邏中隊按照專項整治安排部署,在王村村南附近路段設立卡口,嚴厲查處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21時30分許,民警對一輛牌號晉C081**輕型普通貨車檢查時,聞到駕駛員白某某身上一股酒氣。
“你喝酒了吧?”“喝了一點點。”
“你知道喝酒后不能開車嗎?”“知道。”面對執勤民警詢問,白某某痛快承認了自己酒后開車的事實。
經呼氣檢測,白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受到罰款1000元、記12分、駕照暫扣6個月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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