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大港(化名)向媒體反映,他公司名下有一輛粵R牌的別克小汽車,由于未隨車攜帶駕駛證違法行為,加上多張交通違法單未處理,6月21日行駛至清新清和大道時,被交警扣留了車輛。但在6月28日取車時,發現車輛在被扣留期間,卻產生了一張新的交通違法單,讓他很是不解。
大港(化名)是新城一家小型企業負責人,涉事的別克小汽車是他公司名下的車輛,平時由員工小嚴(化名)管理使用。車輛被交警扣留時,正是小嚴在開車。據清新區交警大隊太和中隊開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顯示,6月21日下午4時30分,別克小汽車在清和大道實施未隨車攜帶駕駛證違法行為,加上多張交通違法單未處理,根據規定,交警部門采取強制扣留機動車的措施。
車輛被扣留后,大港和小嚴很快到場處理了多宗交通違法行為,并繳納了罰款。6月28日,在大港準備前往交警大隊取車時,卻在手機上查到了一張新的交通違法單。
7月8日,大港(化名)在手機上查到了一張新的交通違法單。違法單上顯示:6月23日16時,該車輛在清新區清和大道段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大港對此非常不解。
違法單上顯示:
6月23日下午4時12分,車輛在清新區清和大道太和中心小學門前路段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扣6分,罰款200元。
“車子明明被交警扣留了,為什么還會產生交通違法?”7月8日,大港到清新區交警大隊違章辦理窗口查看監控錄像時發現,駕駛員是一個陌生的年輕人,“我不認識這名駕駛員,為什么他會開著我的車闖了紅燈,這個交通違法單應該由誰來負責?”
清新交警:
工作人員開車到停車場路上產生了違法行為
對于大港的疑惑,清新區交警部門給出了回應:經核查,是6月23日清新區交警大隊太和中隊停車場工作人員從太和中隊開往扣留車輛的停車場時因被遮擋視線導致發生了違章。
“扣留車輛一般是分批開往停車場,6月21日扣留的車輛被安排到6月23日時開往停車場停放。”清新區交警大隊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涉事車輛在6月23日產生的違法行為應由太和中隊停車場工作人員承擔,交警部門將扣其駕駛證6分,罰款200元。
目前,清新交警大隊已督促太和中隊盡快處理該起交通違章。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