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一市三省交通運輸及政務服務主管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長三角地區交通運輸電子證照互認事宜的通知》,明確自9月1日起,道路客貨運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運輸證,以及內河普通貨運國內水路經營許可證、船舶營業運輸證、內河船舶證書信息簿6本證照納入長三角地區交通運輸電子證照互認首期范圍。
根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及交通運輸部有關文件,經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交通運輸及政務服務主管部門共同研究,相關從業企業、人員可通過上海“隨申辦”App、江蘇“政務服務”App、浙江“浙里辦”App、安徽“皖事通”App及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電子政務App進行電子證照申領、亮證及備查,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不再要求查驗紙質證照。交通運輸部門可通過掃描電子證照二維碼、網站查詢等方式核實真偽,各省市應為跨省市查詢提供便利。執法人員對交通運輸電子證照要素存疑時,可結合查驗身份證、電子身份認證等方式予以判定。
據介紹,實現交通運輸電子證照互認是長三角交通一體化發展的先手棋,相關部門將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絡會議,加強對市縣的工作指導;優化電子證照技術標準,加快數據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共同推進電子證照互認工作。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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