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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漯河高速交警在轄區例行檢查時,查獲了一輛逾期未年檢的車輛,駕駛員張女士還涉嫌無證駕駛,最終被警方處以罰款1700元的處罰。
10月11日,漯河高速交警在轄區例行檢查時,查獲了一輛逾期未年檢的車輛,駕駛員張女士還涉嫌無證駕駛,最終被警方處以罰款1700元的處罰。
高速公路
當日17時05分許,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南洛執勤大隊民警,在漯河西執法服務站執勤時,突然接到輯查布控系統預警信息:一輛豫D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車逾期未檢驗,正朝著執法服務站駛來,民警立即組織攔截。隨后民警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該車檢驗有效期為2017年4月30日,已經逾期5個多月沒有年審。
民警通過系統進一步了解到,該車駕駛人張女士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她的行為屬于無證駕駛。經詢問得知,其丈夫昨天晚上夜班,太疲勞,因父親生病住院,從葉縣往漯河中心醫院趕,就讓他坐在后面照看不滿周歲的孩子,自己開車。
民警對張女士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張女士罰款1700元,因其認錯態度較好且孩子還在哺乳期內,未并處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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