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倆同桌飲酒后駕車回家同時被查真的不多見,這也再次提醒司機朋友,一定牢記喝酒不開車。”近日,濮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
據介紹,10月21日晚上,韓某沖、韓某鑫父子兩人濮陽縣二中路口大排檔吃飯喝酒后,各自駕駛機動車回家。22時30分,兒子韓某鑫駕駛小型汽車,沿濮陽縣解放路由南向北行駛至紅旗路口時,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民警當場查獲。根據相關規定,被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而同時,其父親韓某沖駕小型汽車,沿濮陽縣解放路由南向北行駛至紅旗路口時,因涉嫌酒后駕駛,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測試韓某沖血液中乙醇含量為48mg/100ml。民警通過查詢得知,韓某沖于2016年10月13日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濮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查獲并處罰,其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規定,給予其行政拘留5天,吊銷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處罰。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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