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江西省衛生計生委、省交通運輸廳及中國民航江西監管局、南昌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公共場所母嬰設施建設目標和配置標準要求,以切實做好公共場所的母嬰設施規劃建設。
《意見》明確了交通樞紐、商業中心、醫院、旅游景區及游覽娛樂等公共場所,動車、高鐵、普速列車等移動空間以及用人單位配置母嬰設施的建設標準或要求。同時,鼓勵各地因地制宜設置母嬰候乘廳(區)、母嬰專座;預計到2020年年底,江西省所有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將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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