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公布《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明確取消1項涉及交通運輸行業的省級行政許可——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從事船舶垃圾、殘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水接收作業審批;取消1項涉及交通運輸行業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許可(中資)。
今年以來,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按照上級部署持續推動“放管服”改革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繼續推進上級部門向下級部門放權和政府向市場、向企業放權。目前,省級交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為54項,精簡率達72%;廳機關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僅為12項。
按照福建省政府要求,省交通運輸廳大幅壓縮審批時限和環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時限統一壓縮至法定時限50%以內,共壓縮審批時限707個工作日;一般事項審批環節統一壓縮為受理、審核、決定3個環節,共精簡審批環節22個。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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