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杭州市政府同意,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委、市經信委聯合印發了《杭州市運輸船舶與港口水污染防治及聯合監管機制》,標志著杭州市運輸船舶與港口水污染防治及聯合監管機制正式建立,對杭州市防治船舶和港口污染水域環境,保護航道生態環境,打造綠色生態水運,建設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全面加強水污染綜合防治,改善水環境質量,強化杭州市船舶與港口污染物監督管理,杭州市交通運輸局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等十一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規定(試行)〉的通知》(環水體[2016]179號)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環保督察和省、市“五水共治”有關要求,結合杭州市實際,在經前期調研、多次征求意見、法制審查和市領導圈閱的基礎上,幾易其稿,歷時半年之久,終于正式出臺《杭州市運輸船舶與港口水污染防治及聯合監管機制》。
該機制明確了運輸船舶與港口水污染防治及聯合監管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管理要求以及交通(港航、海事)、環保、城管(市政、環衛)、經信等部門在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方面的工作職責,建立了運輸船舶與港口水污染防治及聯合監管制度、運輸船舶與港口水污染防治聯合監管聯席會議制度、運輸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等,初步形成船舶與港口水污染防治監管合力。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