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4月17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簡稱《規定》)將于5月1日起施行。山東將施行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社會參與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按照《規定》,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善公路安全防護設施;建立道路運輸企業安全質量管理體系,規范其生產經營行為;加強對汽車維修市場和車站(場)的監督管理;會同公安部門建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公路視頻監控、收費站過往車輛信息等共享機制,對旅游包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長途客運和旅游客運安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旅游客運企業按照規定配備包車駕駛人。
《規定》明確了相關道路運輸經營者建設車輛動態監控平臺或使用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平臺的義務,以及以承包、租賃或委托等方式經營管理機動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并對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作出禁止性規定。
《規定》還明確,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應建立事故信息通報、安全隱患掛牌督辦整治、安全問責、安全隱患日常管控、安全責任追究信息公開、安全責任約談等工作機制。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