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公安廳聯合印發方案,明確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貨運源頭等區域全面實施聯合執法,推進自治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
根據該方案,對于地處省際、多條國道或省道交會點、貨物運輸主通道的公路超限檢測站,自治區各地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實行駐站聯合執法,由公路管理機構負責檢測車輛裝載情況并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單獨實施處罰和記分。各地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完善互通機制,落實具體聯絡部門和聯絡人,確保聯合執法工作落到實處。
新建或在建高速公路項目業主單位要確保入口檢測設施、設備與公路建設“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加快車輛信息、執法信息交換和共享,提高治超執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實行貨運車輛自動檢測、車輛軸型和裝載標準自動識別、違法超限超載信息自動記錄、處罰信息自動轉遞。有條件的地方可試點并逐步完善技術監測網絡,自動檢測、拍攝和記錄行駛中貨運車輛的車貨總質量、車輛圖像等信息。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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