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臺州東環大道與楓南路交叉路口,豎立著一塊高約4米的電子顯示屏,上面正滾動播放著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圖像。
3日,記者從浙江省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獲悉,為有效約束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該局創新引入“人臉識別”系統,給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戴上“緊箍咒”。據統計,1個多月來,臺州市區已有800多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因各類交通違法被抓拍。
據了解,違法圖像由4張照片組成,其中3張照片能夠清晰地看出行人、非機動車的整個交通違法過程,另外1張照片的右上方則清晰地顯示著交通違法行為人的頭像。在每張照片的下方,都標識著交通違法人被抓拍的時間、地點等信息。
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為整治行人和非機動車隨意闖紅燈的亂象,公安交警部門投入了大量警力,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2018年11月起,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東環大道與楓南路交叉路口、解放路與中山路交叉路口、勞動路與縣前街交叉口等8個重點道路燈控路口開啟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人臉識別系統。
據介紹,該系統利用視頻感知技術和人臉識別功能,對闖紅燈的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進行自動抓拍。系統抓拍后會自動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比對,并經核對無誤后快速確定違法行為人身份。
“相比于罰款,人們更怕丟人。通過‘人臉識別’系統,增加了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成本’。”在椒江東環大道與楓南路交叉路口的一名執勤民警說,如今,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闖紅燈等現象,已經在這個路口很少見到了。
記者在現場看到,不少經過此路口的市民一邊在路口等待放行的綠燈,一邊觀看因闖紅燈被曝光放大了的人臉圖像。有市民議論道:“現在科技太發達了,臺州公安交警這一招厲害。以后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別去闖紅燈,否則丟臉都丟到大街上了。”
誠然,“人臉識別”系統將解決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監管難”的問題,而對違法者也將依法必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據悉,目前該系統僅在臺州市區椒江、黃巖、路橋、集聚區等地8個路口進行試點運行,下一步將視情況進行推廣。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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