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交通運輸新業態用戶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面向社會進行為期半個月的意見征求。
在28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提高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效率,降低交通運輸物流成本”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并未直接回應“交通部會不會主動介入解決這些問題”的提問。他表示,《辦法》從3月19號征求意見以來,廣受關注。
為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態健康發展,保障用戶押金和預付資金安全,保護用戶權益,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辦法》。
吳春耕介紹,《辦法》有五章26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用戶資金的收取原則,也就是運營企業原則上不收取押金,確實有必要收取的,要提供專用的存款賬戶和用戶個人銀行帳戶兩種方式來供用戶來選擇。
二是要求運營企業在注冊地開設專用存款賬戶來管存資金,并明確專用存款賬戶開立的程序。
三是對用戶資金實施分類管理,明確用戶的資金收取標準,并要求不得挪用押金,而且要建立預付資金備付金制度,對備付金的比例和預付資金的支出范圍也做出了明確的限定。
四是要求運營企業與銀行要按規定簽署相關的資金管理協議,而且要向管理部門報備,運營企業還要按照年度和季度向相關管理部門提供用戶資金存管的報告,加強動態監管。
五是要求地方建立用戶資金的聯合監管機制,對未按照規定落實用戶資金管理要求的運營企業,要提出明確的處罰措施。
吳春耕說,目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主要集中在幾方面,比如關于企業不得隨意挪用押金,退回押金的期限,押金的上限,相關企業對《辦法》的態度,還有未來共享單車的發展趨勢等。
“《辦法》還在征求意見當中,我們將把大家提出的一些合理意見和建議融入到《辦法》當中,而且聯合印發、堅決落實,確保《辦法》能夠更好地為共享單車的發展和新業態的發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吳春耕強調。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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