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費可以成為一項事業,它的神奇在于它的商業模式,它將造就一大批富翁,這些富翁叫做消費商。進入2018年,隨著移動互聯網和物流業的發展,即將興起一場消費關系的大變革,人們的購買方式,分享渠道都將改變。甚至有相關的業內人士預計,一旦全面的進入這個嶄新的時代,傳統的消費理念和經驗都將統統失效,類似淘寶這樣的電子商城也將面臨巨大的挑戰。于是消費者的角色逐漸升級成為消費商,那么什么是消費商呢?就是“消費者+代理商”合二為一,一般的傳統商業模式中,消費者是花錢的,代理商是賺錢的,兩者是分開的。而消費商模式,消費者在花錢消費的同時,還可以參與商品利潤的分配,也可以賺錢。
2020年,國家等13個部委發布《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對加快發展數字經濟15大新業態新模式重點方向提出19項創新支持政策,以創新生產要素供給方式,激活消費新市場,發展新的就業形態,培育壯大新動能。這意味著,隨著政策紅利的加持,分享經濟未來在激活消費市場、帶動和擴大就業方面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如何分享時代經濟紅利?首先要選擇跟上時代消費發展的平臺。對拍賣模式創新本身極具想法的翰墨千秋拍賣打造了創新型線上拍賣新業態,不僅創新豐富了傳統的拍賣模式,還運用“互聯網+消費商”理念賦能個體發揮最大潛能輕資產就業,消費商只需“一鍵發圈”便能把平臺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推薦至各種社交平臺用戶群體。從而將自己所掌握的產品信息、已有的消費體驗等與有購買意向的用戶進行不同程度的互動。一旦用戶產生購買意向其就可以通過掃描推薦者的專屬二維碼進入商品鏈接完成競拍購買。而拍賣溢價營收增加的同時,平臺也將給予你一定的獎勵,翰墨千秋還提供技術、運營、媒體、物流等服務支持,讓你在消費的同時也可以創造屬于自己的一份事業。
翰墨千秋在“互聯網+”這一進程中,為消費商也提供了更多選擇,從書法、國畫、文玩雜項到珠寶玉石等,再到與國內眾多五星級酒店、高爾夫球場、高端音樂會、會所、旅游機構等進行品牌戰略跨界合作,整合各方資源,積極布局藝術品,使得跨界藝術合作有如雨后春筍,充滿活力及新鮮感。
(新媒體責編:syhz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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