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合肥火車站通過官方微博@鐵路合肥站發布通報稱,1月5日,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的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一名帶著孩子的女性旅客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造成該列車晚點發車。
今日,這名用身體擋住高鐵車門的女子可真是狠狠火了一把。為了“等老公”,其行為舉止不是一般的執著:不顧列車員和其他乘客勸阻,多番強調自己老公“只要10秒鐘”就到了,甚至被列車員拉開后仍不忘“臨門一腳”,阻止高鐵發車。
因為自己必須“等老公”,所以她就不管不顧讓全車人跟著等。如網友所嘲諷:“你以為高鐵是私家車啊!”在列車員和其他乘客提醒她“你這是違法的”時,她還振振有詞強調:“我老公就在檢查口了,讓他上車。”在此情況下,她絲毫沒有對法律的敬畏,甚至覺得規則理當為她的個人困難讓位。
于情于理,這種公共場合撒野的行為就不能被慣著。規則面前,沒有特權。如此放肆阻止高鐵發車的行為,既侵犯了其他旅客利益,讓他們白白浪費了自己的時間。更何況,如此影響公共場合秩序,為自己,也為其他人帶來了安全隱患。試想:若是她被高鐵車門夾傷了,這責任由誰來負?而這樣的任性撒潑,若是不能及時制止,不僅影響該趟列車出行,更可能帶來更多列車的線路調整。為一己之私,置更多人的得失于不顧,如此不文明的任性之舉又豈能縱容?
公眾場合并非法外之地。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對于如此撒潑阻擋高鐵正常運行的行為,有關法律不能缺位,也唯有必要的追責,才能給予這種“愛得偉大,錯得離譜”的人必要的教訓,也才能守住其他人心里對法律應有的敬畏。
越是公共場合,越是人多的地方,越需要我們謹守文明的底線。應看到,諸如做出高鐵站打人、機場暴力闖關等無視規則、過度強調個人理由的霸道旅客,他們的言行舉止,都是文明的硬傷,是極壞的榜樣。
出來耍潑,盡早是要還的。經過確認,上述女性乘客為合肥市永紅路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羅海麗。目前,廬陽區教體局已對其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這一女子撒潑阻擋高鐵發車的鬧劇,也為公眾補上了文明出行的一課:任何時候,我們都沒有踐踏法律的理由!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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