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針對近日“湖南邵陽隆回縣1805個停泊車位招租價格100元/年/個”一事,隆回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王覺民表示,邵陽一個停車泊位招租價格是200元一年,但是負責運營的物業管理公司存在勉強維持的問題。出于隆回縣城的現實情況考慮,最后確定了目前的招租價格。此前,有網友認為,100元/年/個的招租費用較低,按照“超出30分鐘每小時5元”的停車收費標準,中標企業很可能從中獲得暴利。
一則中標公告,將隆回縣推上了風口浪尖。面對網友“中標價存在暴利空間”的指責,當地的回應是“現實情況考慮”,意思是“我們和城市不能比,所以招標價格很低”,但問題緊接著又來了——停車價格有沒有比城市低呢?
有網友計算:按照隆回縣規定的停車服務費收費標準——超出30分鐘按每小時5元收費,假設一個停車泊位每天平均2小時收費,一天就是10元。這就意味著,中標企業以每天不足3毛錢的成本,可創造每天10元的利潤,暴利達33倍之多。這么算,也許有些武斷了,畢竟相比于城市,縣城的停車資源未必那么緊張,使用頻率也沒有那么高。這意味著,有些位置偏僻的車位可能連續幾天都沒有車停放,總體一平衡,這個價格也未必低得離譜。進一步說,以城市人的眼光俯瞰,難免覺得便宜、暴利,實則難言客觀。
可見,問題不在于招標價的高低,而在于依據什么制定了這個價格。首先,之所以給車位招標,招標公告的解釋是“為切實緩解縣城停車難問題”,這說明經營停車位的生意不會太差;其次,多達十家的投標企業,報價都是清一色的“100元/個/年”,實在令人困惑,最終勝出的企業,靠的也不是報價高,而是“評分”最高,至于評分的依據是什么,當地沒有回應。再次,當地有關部門絲毫不避諱是自己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了目前的招租價格”。既然是走招標程序,為什么要自己確定價格,而不是交給市場來決定。
或許是當地有關部門擔心投標企業賠錢,于是制定了一個他們認為的合理價格。事實上,什么樣的價格可以勉力維持,什么樣的價格存在合理利潤,應當通過機動車保有量、居民收入情況、車位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學測算,才能得出靠譜的結論。而不是現在,想當然地認為價格比地級市少一半就合理。進一步說,市場競爭就存在賠錢可能,這都是自負盈虧的企業該考慮的事兒,不勞政府費心。
政府該考慮的,其實是在引入收費泊車的制度后,如何在緩解停車難與車主負擔之間找到平衡。5元/小時的停車費標準,對于一個縣城來說是否太高了,很遺憾沒有聽到有關部門的解釋。于此,該操的心不操,不該操心的地方又太過為企業著想,這恐怕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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